一、恒流充電法
恒流充電法是調整充電裝置輸出電壓或改變與蓄電池串聯電阻的方法,保持充電電流強度不變的充電方法。
通過蓄電池充電電流I決定于蓄電池的電動勢E、內電阻r和充電裝置輸出電壓U之間的關系,即
隨著充電的進行,蓄電池的電動勢E是上升的,蓄電池內電阻r是下降的(不起主導作用),如果充電電源的電壓不變,則充電電流將下降。為了保持充電電流恒定,必須在充電過程中提高充電電源電壓或減少與蓄電池串聯的電阻。
若恒流充電法的充電電流選小了,將使充電時間過長;選大了,在充電末期電流多用電解水,產生氣體,使出氣過甚。恒流充電法的充電電流難以適應常規充電的全過程,因而一般采用分級恒流充電法。
二、分級恒流充電法
分級恒流充電法是按充電時間分為幾個階段逐級減小充電電流,而且要使每級充電電流均符合安培小時規則的要求。我國一般采用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蓄電池允許采用較大的充電電流進行充電。為了縮短充電時間,也應該在充電初期盡量選擇較大的充電電流。在這個階段,一般限制充電電流的主要原因使溫升。當蓄電池電壓上升到2.3~2.4伏以后,有大量氣體析出,限制充電電流的主要原因將使產生氣體。這時,必須改用較小的充電電流,轉為第二階段充電,直至充電結束。
第一階段的充電電流一般為蓄電池10小時率標稱容量(以C表示)的10~20%,即(0.1~0.2)C安。第二階段的充電電流一般為第一階段充電電流之半。表1列出了各種型號起動型鉛酸蓄電池常規充電時初次充電和正常充電的充電電流值及其所需要的時間,可見,在實際使用中,各種鉛蓄電池在全放電后的正常充電時間為27小時以上。充電容量應是10小時率標稱容量的1.2~1.4倍,才能充足電。
在充電過程中,必須仔細觀察蓄電池電解液的溫度變化。當電解液溫度達到45℃時,應當立即停止充電,并采取降溫措施,例如用水冷卻或用風扇降溫,要等到電解液溫度降至35℃時方可再接通充電電流繼續充電。
采用分級恒流充電法的充電時間和恒流法相比可以縮短。蓄電池可以得到完全充電,在充電電流和階段轉換時機選擇較好的情況下,有利于延長蓄電池壽命。
充電終止判斷,定電流充電法充電終止可根據以下幾個特征判斷:
1、鉛蓄電池電壓在充電過程中不斷增高,直至這一電壓達到最大值(即充電終止電壓),且保持三小時以上不變。充電終止電壓的大小取決于電解液比重規定標準數值的大小、充電電流值、溫度以及蓄電池的內電阻等因素。各種型號的蓄電池不完全一樣,同一型號的蓄電池因技術狀態不同也有差異。
2、電解液比重已經達到最大值(應是本地區規定的標準數值),且保持三小時以上不變。
3、正、負極板大量而均勻地析出氣體,強烈的氣泡使電解液呈“沸騰”狀態。
4、充入容量達到規定標準。完全放電后又充電的蓄電池,其充電容量應當為該蓄電池標稱容量的1.2~1.4倍;沒有完全放電的蓄電池,其充電時的充入容量也應該是它前次放電量的1.2~1.4倍。就充電容量達到規定標準而言,往往被充電工所忽視,致使蓄電池長期處于充電不足狀態,這對于蓄電池壽命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