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裝的鉛蓄電池組,測量其絕緣電阻應符合水利電力部頒發的《蓄電池運行規程》中的有關規定。新蓄電池組裝好后,須仔細地檢查極性的連接是否正確。電池和電池之間以及電池和電源之間,千萬不可將極性接錯,以免毀壞極板,造成重大損失。如果是串一聯組成的蓄電池組,第一個電池的負極應與第二個電池的正極相連,第二個電池的負極應與第三個電池的正極相連,如此連續聯接,將尾電池的負極同電源的負極相連,以完成充電回路。經反復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注入電解掖。電解液注入后,須靜止6-10小時(不宜超過12小時),待沮度降到35℃以下后,應進行充電。如果電解液溫度過高,應設法冷卻。
新蓄電池和干藏后或大修(包括將極板抽出容量)后的蓄電池,均應進行初次充電。所謂初次充電,就是第一次充電。
在初次充電過程中,充電電流不要間斷。當電解液沮度超過規定值(40℃〕時,可降低充電電流值或采取降溫拮施。如果電解液溫度仍不能降低到規定值時,可暫時停止充電。但暫時停止充電的時間不宜超過4個小時。無論是采取降低充電電流值或暫停充電的方法降溫時,均應癲地延長充電時間,以不減少應充入蓄電池組的安時數為準。實踐證明,降低蓄電池室內溫度,是降低電解液溫度的有效措施。
新蓄電池的極板,在制造或化成時雖然經過處理,但有效物質還不能達到完全變化的程度。換句話說,就是蓄電池的容量還遠遠沒有達到規定值,這就要靠初次充電來完成。所以說,初次充電的目的,就是要在正極板上產生二氧化鉛層和將負極板上的有效物質變成鉛綿。為達到這一目的,初次充電的時間就需要相當長。
初次充電是否完成,除應滿足上式外,還要參照下列現象來判斷:
1、每個電池均已冒出較強烈的氣泡。
2、電解液的比重已上升到原來數值,或接近于原來數值,并已有三小時不再繼續上升。
3、每個單個電池的電壓均已上升到2.5伏以上,并已有三小時不再繼續上升。
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都要記錄一次充電電流和電壓,以此作為核對容量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