堿性蓄電池電解液中碳酸鉀和碳酸鈉的含量超過50克/公斤·時,正極板的容量將逐漸損失,使蓄電池容量降低25-40%,甚至達60%0此外,由于經常充電不足,或者長期小電流放電和電解液中含有雜質等原因,都會使蓄電池容量降低。
針對上述原因,可采取下列措施恢復蓄電池容量:
(1) 由于電解液內碳酸鹽含量過多,致使蓄電池的容量降低時,更換電解液,容量就可以恢復。
(2) 長期以氫氧化鉀作為電解液,致使蓄電池的容量降低時,可改為氫氧化鈉作為電解液。在改換電解液時,將原來的氫氧化鉀電解液取出,用純水洗滌蓄電池2-3次,再將比重1-170-1-180的氫氧化鈉電解液注入,并浸沒極板,靜止2個小時,然后將蓄電池兩次過充電。每次充電后,立即用正常放電率放電8小時,但放電電壓不得低于1.0伏。這樣,經充電與放電兩次循環之后,將氫氧化鈉電解液取出,注入同樣比重的氫氧化鈉電解液,再重復兩次過充電,用6小時率的電流充電,用8小時率的電流放電。經過這樣處理后,蓄電池的容量基本上可以完全恢復。
用氫氧化鉀或氫氧化鈉溶液作為電解液的蓄電池,當容量損失60%時,常被廢棄。
其實只要蓄電池本身沒有損壞,極板間沒有短路,仍可恢復使用,其方法如下:
(1) 將蓄電池外表面用熱水洗凈后,注入純水,放置一晝夜,以檢查有無滲漏。
(2) 如果沒有滲漏,則注入比重為1.200的氫氧化鈉溶液或比重為1.220的氫氧化鉀溶液。將容量相同的蓄電池串聯,用正常充電電流值充電,并測量每只蓄電池的電壓。如果高于0.2伏,且無短路者,可分階段進行處理。
(3) 恢復蓄電池容量的第一階段,是以正常充電甘丟流值進行12小時的過充電,再以8小時率的放電電流值放電3小時,如此進行充放電三次循環。在第三次放電后,即可測量各個電池的電壓,如電壓達1.0伏以上時,即可用混合的電解液進行第二階段處理。
混合的電解液是在比重為1.210-1.220的氫氧化鉀溶液內添加60克/升含水的氫氧化銼,或在比重為1.200-1.210的氫氧化鈉溶液內添加30克/升含水的氫氧化銼配制而成的。將混合的電解液注入蓄電池內,靜止6小時,使棍合的電解液充分滲入活性物質內部。
(4) 恢復蓄電池的第二階段,是進行兩次檢查性充電、放電循環,并用混合的電解液繼續充電。
第一次循環用正常充電電流充電12小時,再用8小時率的電流放電4小時。
第二次循環仍用正常的充電電流充電12小時,再用8小時率的電流放電8小時。在放電過程中,每隔一小時測量并記錄每個蓄電池的電壓。
堿性蓄電池容量的恢復是隨著充放電次數的增加而增加的。所以不能僅就最初的容量增加來判斷。通常,第一次循環試驗時,容量增加僅達到原有的25-30%,爾后才漸漸增加至50-80%,經過幾次處理之后,才可恢復其額定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