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建議:限制玻璃幕墻的廣泛分布
時間:2015-01-30 09:32來源:環球幕墻 點擊:
江淮晨報訊 開車上高架,兩旁高層建筑反射的玻璃光有時刺得睜不開眼,相信不少司機都遇過這種情況。繼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之后,“光污染”已成為第五大污染源。今年,不少委員就關注到這種新型“城市病”,建議參照上海、廣州等地做法,研究出臺安徽關于光輻射的地方法規。 “玻璃幕墻、巨型廣告牌的反射光以及氙氣大燈的照射等光污染容易引發安全隱患。” 省工商聯界別帶來的《關于加強城市光污染防控的建議》中舉例說,一些高架兩邊以及一些繁華地段,商務大廈、寫字樓的外墻立面多數會選擇玻璃幕墻作為裝飾材料,這好比在路旁矗立著的幾十米寬、幾十甚至上百米高的大鏡子,在烈日下玻璃幕墻會反射出強光,可能導致駕駛員雙目短暫性的失明,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此外,地處繁華路段的居民住宅小區夜間經常遭受閃爍變換的燈光侵擾,晚上被LED廣告燈照射的居民無法入睡,長期受強光照射還會讓人煩躁不安、精神不振。 如何治理“光污染”?委員們建議說,安徽可以參照上海、廣州等地做法,研究出臺關于光輻射的地方法規,依法推動光污染防控工作。具體措施上,審核審批城市主干道規劃時,應當敦促各地相應編制道路光環境規劃,限制玻璃幕墻的廣泛分布和過于集中,避免在并列和相對的建筑物上全部采用玻璃幕墻;對于夜間行駛的車輛遠近光燈的使用問題,應加強執法,減少遠光燈“瞬間致盲”引發交通事故的風險等。“再比如,在城市夜景的照明改造上進行升級,合肥市瑤海區去年就首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改造,既保證城市的夜景照明,同時會進一步促進節能環保,有效解決居民反映的光污染、照明能耗大等問題。” |